轉知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06年7月3日來函,勞動部發布「作業環境監測機構評核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請 查照。
一、依據勞動部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勞職授字第1060202493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以勞職授字第10602024931號令修正發布。
三、該作業要點請上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網站最近消息查詢,網址:(http://oli.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