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桃園市政府來函,勞動部「106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 詳如說明,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1.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勞動部依「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辦理旨揭選拔活動,請本府所轄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優良之事業單位及個人踴躍參選。 2.旨揭選拔活動優良單位及人員獲獎者,本府將於本(107)年度辦理公開表揚,另獲得五星獎者,勞動部將於本(107)年度辦理公開表揚,為配合活動期程,自即日起,請事業單位及個人於本年4月27日前提送參選資料,俾利本府後續評鑑事宜。 3.又為積極維護勞動權益,建議參選單位得於企業形象之其他具體事蹟加強論述相關優良事蹟(如:勞動條件優於法令規定之提升勞工身心健康措施、工作與生活平衡、青少年勞工保護、推廣安全衛生工作、...等事項),將列為參選單位考評同分時之推薦獲獎評判重點之一。 4.有關各行業之「近3年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統計表,預定於本年4月6日前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職業安全衛生獎項專頁(http://www.osha.gov.tw/1106/1119/1161/1163/),屆時請事業單位自行下載參閱。 聯絡人: 彭先生,黎小姐 聯絡電話: 3323606#301,305 相關說明請參閱桃園市政府勞檢處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