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桃園市政府來函,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辦理「107年度勞工健康服務法規及實務研習會」,請查照。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於本(107)年2月至3月分區辦理「107年度勞工健康服務法規及實務研習會」,惠請協助轉知所轄事業單位或所屬相關單位辦理勞工健康保護相關業務人員報名參加。 一、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所定勞工人數50人以上事業單位分階段適法配置人力辦理勞工健康保護事宜,及因應職場肌肉骨骼疾病與過勞預防需求,勞動部於106年11月13日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並於107年1月5日公告指定長期夜間工作之勞工為雇主應施行特定健康檢查之特定對象。為增進新適法中小企業及相關實務工作者對法規之認識,爰辦理本研習會,除將說明勞工健康保護相關法令外,亦邀請相關實務工作者進行經驗分享,期強化事業單位落實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措施。 二、本研習會共計辦理7場次,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goo.gl/Yr2EHu),報名時間自1月31日上午10時起至各該場次活動前3日或報名額滿截止。有關本活動之在職教育訓練時數(學分)證明、交通資訊等相關訊息,請逕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www.osha.gov.tw/)活動訊息瀏覽。若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活動執行單位窗口(免付費專線:0800-068580)。 活動詳細資訊請參閱職安署網站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