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修正「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及「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請各機關單位及廠商遵守並協助加強宣導。
本次勞動部修正重點有為保障派遣勞工就業自由,避免派遣單位任意與派遣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及「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限制派遣勞工轉任正職之機會;及為確保派遣勞工權益,明定休息日出勤,應確實徵得勞工同意;另責成要派單位應善盡設置安全衛生設施等責任,並得透過保險規劃補(賠)償責任,以充分保障派遣勞工勞動權益。
詳細資訊請參閱勞動部網站公告,如下網址。
https://www.mol.gov.tw/topic/3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