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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桃園市擴大肺癌篩檢計畫,請轄內事業單位轉知所屬符合篩檢資格勞工,並填具聲明書及受檢者清冊回傳桃園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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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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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肺癌為國人十大死因首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自111年7月1日起針對重度吸菸及肺癌家族史者提供低劑量電腦斷層(以下簡稱LDCT)肺癌篩檢;為照顧市民健康,本市規劃擴大針對40歲以上具空氣汙染、油煙、菸品、職業暴露、相關疾病史及家族史等高風險族群提供LDCT肺癌篩檢服務,本府衛生局將於112年2月23日正式召開記者會說明,3月1日正式啟動,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二、桃園市政府規劃篩檢族群包含: (一)暴露在石綿相關職業工作1年以上且迄今超過10年者(石綿製造/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造/拆船、鍋爐管線保養業、建築或汽車工業)。 (二)暴露在致癌物質環境砷、鎘或鎳工作1年以上且迄今超過10年者。 (三)以上兩族群均須為設籍桃園市且40歲以上者。 (四)年齡以「年份」檢核,如40歲以上係指「4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 三、相關事業單位如有符合桃園市政府篩檢資格,可填具聲明書及受檢者清冊以電子檔方式回傳;有關計畫相關問題,請洽衛生局健康促進科麥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544,倘有資料回傳問題,則洽職業安全衛生科陶小姐,聯絡電話:(03)332-3606分機819。 四、受檢者清冊格式及聲明書可逕至桃園市政府官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s://oli.tycg.gov.tw/home.jsp?id=7&parentpath=0,6&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2302200076&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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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檢閱日期:200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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