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消防局113年4月22日桃消預字第1130013577號函辦理。
二、桃園市112年工廠、倉庫火災件數高達100餘件,且近期發生中壢區化學工廠、龜山區冷媒工廠火災,為降低火災發生率與財損,請轉知所屬要求場所設置與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正常,並依限辦理合格消防申報,提升災時應變、緊急疏散能力。
請各工業區、科學園區自治會及相關(公)協會每年應邀請轄區消防大隊、分隊辦理防火防災宣導活動,俾降低本市火災風險及減少人命財產損失。